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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杰朝阳学校 少年团校培训班班级纪律 2004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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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为每周周六,6:20开始正式上课)。迟到或旷课一次扣1分,累积扣分。 2.正式上课前5分钟点名(6:15),点名时不到者记为迟到。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做笔记,不得有交头接耳、吃东西、睡觉、随意在班内走动等行为。发现上述任何行为1次,扣1分,累积扣分。 4.有事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于上课前向团总支书记或学部负责老师请假,事后请假按旷课处理。(请假一次扣2分,累积扣分) 5.培训期间旷课2课时,视为自动退出团校学习,一年内不得参加团校学习。(旷课一次扣10分) 6.培训期间如果违反校规、校纪或团校的有关规定,团校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与警告、严重警告、取消团校学习资格等处分。 |